2024年河套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章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公告》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制定本招生章程。

2024年河套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河套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1631

(三)学校校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双河镇云中大街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学制:2年

(七)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专升本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学位证书

(八)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相关要求

(九)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二、组织机构及人员

1.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2.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下达为准,可在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 (网址:https://www.nm.zsks.cn/)和河套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htxy.edu.cn/zsxxw/)查询。

    四、招生对象

(一)普通考生

包括:1.应届毕业生 2.高职扩招考生 3.基层服务项目考生

(二)专项计划考生

(三)免试考生

包括:1.获奖免试考生;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五、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学校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

   (一)获奖免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提前录取。

    1.获奖免试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 等奖或金奖、银奖、铜奖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赛项、同一等级获奖考生个人奖优先于团队奖录取,同为团队奖以获奖名单中个人排名优先顺序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学校优先录取已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烈士子女、烈士配偶、服役期间立功授奖、参战、服役年限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果,综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专项计划考生:学校对统一考试分数达到或超过同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专项考生,在专项考生招生计划内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分相同时,学校依次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公共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所有成绩相同,一并录取。

  (三)普通考生:学校对统一考试分数达到或超过同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普通考生,在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内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分相同时,学校依次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公共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所有成绩相同,一并录取。

  六、学费、住宿费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

七、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按照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和我校的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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